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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丨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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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6-20 08:2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7年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暑假前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关系学校及师生财产、生命安全等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并于2017年7月4日前将检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保卫处安全管理科(行政楼104室)。

    二、做好防台风、防涝工作
    (一)台风是湛江地区最常见、破坏力最强的自然灾害,暑假期间是台风登陆雷州半岛的高峰期。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台风、防涝工作,必须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如关紧、加固门窗,安全存放各类办公设备、仪器、药品及档案、资料等。

    (二)各单位(部门)要参照《广东海洋大学防风救灾应急预案》(校保卫〔2007〕30号),结合实际细化本单位(部门)的应急工作预案,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严格按照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群策群力做好抗台风、防涝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
    (一)研究生处、各学院要对假期留校学生逐一登记造册,实行统一管理。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务必责任明晰,责任到人。留校学生离开所住宿的校区夜晚不归的,必须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或领导请假,回校后及时销假。

    (二)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留校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与管理,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乱拉乱接电线、饲养宠物、堵塞公共通道、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

    (三)学生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及各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校内外活动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手续,落实责任人。

    四、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的安全是假期安全防范的重点内容之一。剧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在假期前必须清查核准数量后按有关程序归库管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学院要在安全检查时重点检查此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漏洞。

    (二)实验室内不得住人,更不能在其内乱拉乱接电源煮饭炒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每一区域每一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假期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安排情况须报告保卫处,若有学生参与实验工作,要附上学生的姓名、班级、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以便核查。

    五、切实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校保卫〔2015〕16号)的规定,切实落实大型活动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大型活动的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大型活动的绝对安全。

    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宣传部、教育信息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的监控,对不良信息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以减少负面影响。

    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一)由学生处牵头,研究生处、各学院配合,在暑假前要开展以下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禁止任何社团及个人自行联系非法包车活动,回乡、返校、探亲、访友及外出活动不搭乘不具安全营运资质的车辆,不要只贪图票价低而忽略安全风险。

    2.暑假期间,极端天气频繁发生,容易引发山洪暴发、泥石流及雷击,户外活动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

    3.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参加游泳锻炼,不要到湖泊、江河、大海等无安全保障的场所游泳、戏水。

    4.提高对各类营销及传销活动的警惕,严防掉进陷阱。

    (二)各单位(部门)要对干部职工强化以下教育:

    1.假期自驾车返乡、旅游及外出活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范交通意外发生。

    2.严禁参与“黄、赌、毒”,倡导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

    八、加强假期值班巡逻
    (一)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配足力量、加强值班。

    (二)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巡查和重点部位的值班制度,采取积极措施防范各种破坏和干扰,严禁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制度、外来机动车辆出入换证以及大宗物品出校门检查登记和查验放行制度。

    (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外租赁商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假期派专人值班检查,坚决制止人货混住及在商铺内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九、加强请示、报告制度
    暑假期间,各单位(部门)举行重大活动或发生异常情况及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和学校值班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十、工作要求
    (一)按照“一保安全、二保稳定”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检查、督促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

    (二)各单位(部门)须于2017年7月4日前将本单位(部门)暑假值班及实验室使用安排表送保卫处综合科(行政楼102室),以便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

    保卫处值班电话:2383110(湖光校区报警服务台)、2383148(湖光派出所湖光校区警务室)、2339239(霞山校区值班室)、3295034(海滨校区值班室)。

    广东海洋大学
    2017年6月15日

    (审核编辑:金国望)
    (责任编辑:陈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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